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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类别
商务签证
个人旅游签证
探亲访友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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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签证须知

 


个人旅游签证

1) 本人有效护照:可向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此护照在申请人申请签证时必须留有至少3页空白页,并且在签证有效期过后仍需具有至少3个月的有效期。请递交1份护照完整复印件(护照的空白页无需复印)。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

2) 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表格
4) 关于旅行目的的证明材料 (例如邀请函) 以及停留期间的详细情况 (例如酒店预订单或者其他住宿证明) 。

5)
—最近3个月的银行帐单+翻译件+可在国外使用的信用卡或者旅行支票
—工作单位出具的月收入公证书(*)
—房产证明/房屋出租合同
所有材料需要翻译及认证 (*)
附加材料:.医疗保险(我社提供)
酒店订单(我社提供)


或者
一封担保函,由拥有足够资源并且拥有比利时国籍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赞助人)签署。此规则也适用于拥有独立收入的夫妻 : 只有一方可以签署这封担保函,这方必须拥有足够的个人生活资源。如果这对夫妻可以提供证明他们的婚姻为共同拥有财产的模式,那么双方的合并收入便可以考虑。在这种情况之下,请提供一份结婚证。这份担保函的有效期为6个月。

+
关于经济担保人的有足够经济担保能力的官方证明:经济担保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税单或者其他官方的经济能力证明文件。
注意: 银行出具的证明书或者银行存单无效。

担保人每月的固定收入必须至少是1000欧元+150欧元×所需负担的家庭成员+200欧元×由其作经济担保的人数。
+
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或者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
注意:持有有限期居留证的人员不可作为经济担保人。
+
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比利时的家庭成员组成证明的原件。

以下材料不接受:

—银行存款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
—现金

6) 往返机票订单(我社提供)

7) 工作单位准假公证书: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职位,工作单位准假前往比利时探亲及准假期限
或者
就读学校准假公证书:须注明申请人姓名、学校准假前往比利时探亲及准假期限
或者
退休公证书 / 无业公证书等
此公证书六个月有效。公证书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职位,工作单位准假前往比利时探亲及准假期限并且加盖公章,并由有关负责人签名,并注明其姓名和职位。此公证书在经比利时使领馆认证之前, 都必须先经相关各省外办认证。(更多详情 )

8) 您的境外旅行意外险的保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我社提供 )

9) 根据情况,比利时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商务签证

1) 本人有效护照:可向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局。此护照在申请人申请签证时必须留有至少3页空白页,并且在签证有效期过后仍需具有至少3个月的有效期。请递交1份护照完整复印件(护照的空白页无需复印)。

2) 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表格
4) 关于旅行目的的证明材料 (例如邀请函) 以及停留期间的详细情况 (例如酒店预订单或者其他住宿证明) 。

5)
—最近3个月的银行帐单+翻译件+可在国外使用的信用卡或者旅行支票
—工作单位出具的月收入公证书(*)
—房产证明/房屋出租合同
所有材料需要翻译及认证 (*)


或者
一封担保函,由拥有足够资源并且拥有比利时国籍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赞助人)签署。此规则也适用于拥有独立收入的夫妻 : 只有一方可以签署这封担保函,这方必须拥有足够的个人生活资源。如果这对夫妻可以提供证明他们的婚姻为共同拥有财产的模式,那么双方的合并收入便可以考虑。在这种情况之下,请提供一份结婚证。这份担保函的有效期为6个月。

+
关于经济担保人的有足够经济担保能力的官方证明:经济担保人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税单或者其他官方的经济能力证明文件。
注意: 银行出具的证明书或者银行存单无效。

担保人每月的固定收入必须至少是1000欧元+150欧元×所需负担的家庭成员+200欧元×由其作经济担保的人数。
+
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或者永久居留证的复印件。
注意:持有有限期居留证的人员不可作为经济担保人。
+
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比利时的家庭成员组成证明的原件。

以下材料不接受:

—银行存款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
—现金

6) 往返机票订单(我社提供)
7) 邀请函

  1. 1份比利时公司的邀请信原件,邀请信中需注明被邀请人的姓名、职位、护照号码、访问目的及访问时间。同时,信中也必须提及被邀请人的旅行及住宿费用由哪方承担,比利时邀请方的电话、传真、地址、E-mail地址和邀请方法定负责人的姓名、职位、签名。
  1. 1份申请人在中国的工作单位出具的派遣书原件。派遣书需用英语、法语或荷兰语书写,并需注明申请人的职位、护照号码、以及赴比利时访问的目的及访问时间。同时信中也必须提及申请人的旅行及住宿费用由哪方面承担。派遣书必须印有公司的抬头,注明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和E-mail地址。派遣书必须加盖公章,并由有关负责人签名,并注明其姓名和职位。


 

8)如果所有或部分旅行费用不是由申请人的邀请公司或者其工作单位支付,则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的资信情况证明(例如个人的银行存折、存款证明或者工资单等)。
9) 您的境外旅行意外险的保险单原件+复印件一份 (我社提供 )

10) 根据情况,比利时领事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

访友补充材料:比利时朋友的护照首位页,签证页,ID卡扫描件

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户口或暂住证所在地的签证申请中心提交签证申请。(无论哪里,您需要北京的暂住证才可以在北京申请)

  • 比利时驻广州的总领事馆所管辖的区域包括以下几个省:广东,云南,广西,海南和福建。
  • 比利时驻上海的总领事馆所管辖的区域包括以下几个省:江苏,安徽、浙江和上海市。
  • 所有其它中国的省和自治区归属比利时驻京大使馆管辖。

备注:受理日期为30天,如果您着急去欧洲,建议您办理申根国其他签证,比如法国,德国或者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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